群眾來文:您好! 我想在成都市區內一個公園申請人工培育的二級保護植物娑羅樹和金毛狗蕨孢子采集,不知道能否可以,或者申請的基本程序及手續。
答復意見:您咨詢的“桫欏和金毛狗蕨孢子苗采集”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受保護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長并具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植物。藥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園林、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內的野生植物的保護,同時適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必須經采集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采集城市園林或者風景名勝區內的國家一級或者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須先征得城市園林或者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同意,分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申請采集證;《四川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應當經采集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向省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申請采集證。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門發放采集證后,應當抄送環境保護部門備案。本條例所稱野生植物采集,包括移植、采挖、采摘、采割、收集野生植物的植株及其根、莖、葉、花、果實、種子、樹皮、汁液、子實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