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來文:你好,可以在林地上建大棚養殖嗎?林地上屬于荒廢林地,還需要辦理林地占用手續嗎?
答復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確需占用林地的,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督ㄔO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第四條:……其他工礦、倉儲建設項目和符合規劃的經營性項目,可以使用Ⅲ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督ㄔO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林資規〔2021〕5號)規定:“經營性項目,包括商業、服務業、工礦業、物流倉儲、城鎮住宅、旅游開發、養殖、經營性墓地等?!薄端拇ㄊ〗ㄔO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川林規發〔2022〕2號)“規?;B殖項目建設養殖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的,提供農業農村部門確認符合當地畜牧業發展規劃的文件和生態環境部門確認不涉及禁養區的文件;建設其他設施的,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并提供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因此,占用林地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才能使用。養殖項目屬于經營類項目,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同時,項目建設不得使用Ⅱ級及以上保護林地,不得使用天然林和公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