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的通知
前期,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牽頭對2020年出臺的《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試行)》(以下簡稱《基本條件(試行)》)進行了修訂,并于近日聯合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工程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基本條件》(以下簡稱《基本條件》)?,F將有關修訂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8〕13號)要求,2020年8月,省林草局聯合人社廳印發了《基本條件(試行)》,現有效期已屆滿。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要求,啟動了《基本條件(試行)》修訂工作。
二、修訂主要內容
新修訂的《基本條件》共分為總則、基本申報條件、破格申報條件、答辯、附則等五章。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一)優化專業設置。根據行業發展實際,將原林草地理信息應用專業優化調整為數字林草專業,突出運用數字化手段推動林草工程技術工作;將木材加工調整為木(竹)材加工,更符合我省林竹產業發展現狀和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需求。
(二)調整業績要求。注重考核專業技術人才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能力和實際貢獻,進一步完善工程項目、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技術推廣等評價指標,增設技能人才業績成果要求等,充分展現林草工程技術重業績、重實踐、重服務、重社會評價的特點。
(三)突出向基層傾斜。針對基層林草單位工作環境條件普遍較為艱苦、“進人難、留人難”等特點,明確將駐地在鄉鎮的林草單位人員視為基層申報人員,其在基層工作累計滿15年可降低學歷層次申報中級職稱、累計滿25年可降低學歷層次申報高級職稱,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向基層林草單位流動。
(四)明確跨系列(專業)申報要求。支持非本專業職稱人員在從事林業和草原工程技術工作滿1年后,可根據實際工作能力、業績水平申報本專業職稱,進一步打破專業技術職務系列限制。
(五)優化破格條款。破除“唯學歷”限制,明確不具備規定學歷,但業績成果顯著、貢獻突出的,可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破格申報相應層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