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熊貓國家公園協同保護管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于2023年7月25日審議通過,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
大熊貓國家公園跨四川、陜西、甘肅三省。為協同保護管理大熊貓國家公園,今年3月,川陜甘三省人大在大熊貓國家公園唐家河片區召開大熊貓國家公園保護管理協同立法協調會,經協商一致,達成以“四川省出臺《四川省大熊貓國家公園管理條例》,川、陜、甘三省人大常委會分別作出關于大熊貓國家公園協同保護管理的法規性決定”的形式開展協同立法的意見,對協同保護管理大熊貓國家公園的一系列重要問題作出共同承諾。
為進一步推進協同立法工作進程,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王雁飛率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前往阿壩州、成都市開展立法調研,深入調研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管理總體情況,并對協同立法工作作出明確指示,提出具體要求。3月以來,省人大城環資委會同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省林草局,先后召開起草小組會、省級相關部門征求意見座談會、三省決定草案改稿會等專題會議,充分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學習借鑒和吸納陜西、甘肅兩兄弟省的決定草案內容精髓,多次對決定草案文本集中討論修改,對區域協作的事項、制度和舉措作出細化規定。為破解跨行政區域造成的國家公園保護管理標準不統一、措施不一致、信息不暢通等難題,提供解決方案,形成了四川決定(草案)。
三省的協同立法,實現“三同步”。今年7月下旬,三省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同步審議;審議通過后7月31日同步公布;《決定》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同步施行。
立法特點
《決定》立法突出三個特點:一是三省決定堅決貫徹大熊貓國家公園建設國家戰略,政治站位高、內容涵蓋全、協作事項多;二是三省決定既體現共同承諾和協同聯動,又結合自身實際,彰顯各自特色;三是三省決定文本既求大同,也存小異,尋求了最大公約數,畫出了最美同心圓。
主要內容
《決定》共19條,主要包括總體目標和任務、統籌協調加強合作、建立協調機制、提供法治保障、加強規劃銜接、毗鄰地區合作、推進生態保護修復、分區保護管理、加強科研成果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建立應急響應聯動機制、推進綠色發展、共同推進文化建設、加強聯合巡護聯合執法、建立健全司法協作機制、建立監督協作機制、資金保障和生態補償、加強法治宣傳教育、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等內容。